运营分公司发布清明节坐地铁禁带物品提示

时间:2018-03-28 浏览量:5647 稿源:行政办公室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根据往年经验,预计今年宁波市清明祭扫、踏青出行客流高峰将出现在3月31日、4月1日和5日,其中4月5日正清明当天可能出现客流“峰值”。

为了方便市民出行,宁波轨道交通的发车时间将提前。其中,4月5日高桥西站、栎社国际机场站、清水浦站首班载客列车发车时间提前至凌晨4点,霞浦站提前至凌晨5点;6日,全线首班载客列车发车时间由6:00提前至5:30。

今年轨道交通禁带物品与往年有所变化,部分扫墓用具是不允许带进车站的。常见的不能携带进站物品有,油漆、鞭炮、爆竹、烟花、散装或60度以上酒类等。长度超过1米的大型扫墓工具今年也是禁止携带进站的,1米以下的榔头、锤子、锄头、铲子等工具必须进行妥善包裹。对于打火机、火柴,每人携带数量不得超过2个(盒),焚香和蜡烛的携带不在管控范围内。

除扫墓工具之外,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长度超过1.6米、重量超过30千克、体积超过0.15立方米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的物品禁止携带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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