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荣获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8-01-16 浏览量:2965 稿源:综合部

2018年1月16日上午,在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荣获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并作为全市唯一代表参加会议上台接受表彰。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葛慧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履行全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开发等职能。成立以来,宁波轨道交通坚持“发展轨道交通就是发展经济、建设轨道交通就是建设城市、运营好轨道交通就是改善民生”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抓文明建设,抓好文明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总抓手,围绕轨道交通工程“四位一体”发展战略,深耕“地铁行、文明行”主题,持续开展地铁文明公约制订、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共享公益伞免费使用等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把地铁建设成为了市民文明出行的交通线,爱心志愿服务的大平台,使地铁成为了一道流动的城市文明风景线,达到了“一条地铁线带动一座文明城”的文明创建带动效应,为宁波“名城名都”建设提供了有效助力。截至2017年底,宁波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75公里,已平安运营1300余天、运营里程达1800万列公里、累计客运量2.6亿余人次,先后获得了市文明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市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市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