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赴宁波轨道交通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17-08-17 浏览量:14082 稿源:综合部

  8月16日,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徐绍川率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到宁波轨道交通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浙江省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华宣奎,副市长陈仲朝,市安监局局长陈强等陪同。指挥部(集团公司)常务副总指挥、董事长尹文德,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朱瑶宏参加。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宁波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汇报,观摩了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功能的演示。

  宁波轨道交通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针和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类行业规范标准,始终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确保了宁波轨道交通的安全稳定发展。

  当前,宁波轨道交通重点开展了工程建设对标全覆盖检查、防暑降温和防台防汛专项检查。本周起,指挥部(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进入“迎接十九大、全力保平安”24小时值班。通过这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轨道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徐绍川对宁波轨道交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风险防控、科技兴安和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徐绍川表示,宁波轨道交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上下了很大功夫,编制的管线保护、临时用电、施工防护等19项标准化手册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现场安全标准体系。

  徐绍川对宁波轨道交通在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上提出三个强化:一是要强化风险、隐患分级管控,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一步明确轨道交通施工风险和隐患等级;二是要强化风险和隐患治理双重机制建设,形成一体化管控;三是要强化运营风险管控,充分认识大客流、危化品、突发事件等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加大管控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运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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