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综合类VEM机位租赁经营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19-09-10 浏览量:3751

公告时间:2019910

项目名称:宁波轨道交通综合类VEM机位租赁经营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宁波轨道交通自助设备经营更好的发展,进一步盘活车站商业资源拓展车站空间商业开发,现1、2号线车站VEM点位进行二次开发,在车站内新增综合类VEM机29台。

2、比选申请人要求

2.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比选范围相关内容。

2.1.2具备轨道交通行业车站VEM机经营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授权书或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乙方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须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更换

2.3信誉要求

2.3.1 比选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3.2比选申请人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3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4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经“信用宁波”(www.nbcredit.gov.cn/)查询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界定范围为被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公开比选。

3、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19年108--2019年101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9:00--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料提交至宁波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商业拓展部,审查合格后比选发起人提供比选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

4.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011 15 ,提交地点:宁波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 ,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5. 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191011 15 到达比选指定地点

 宁波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参加比选活动。

6. 比选公告媒介

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7. 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 宁波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邮编:31504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13626838958

监管部门:宁波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4-83883267

 

附件:宁波轨道交通综合类VEM机位租赁经营项目公开比选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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