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名录库项目(2026-2028年)招标公告

时间:2026-09-17 浏览量:3517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名录库项目(2026-2028年)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宁波市市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宁波市市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本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工作涵盖宁波市轨道交通1-8号线、10号线、12号线,结合宁波地质条件及轨道交通结构自身特点,变形监测以轨道交通结构自身的垂直位移与水平位移监测为主,同时兼顾轨道交通隧道的收敛变形监测。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名录库项目(2026-2028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自各线路监测单位进场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其中:1-5号线自2027年4月10日起,6-8号线自2027年1月1日起,10号线自线路开通运营当日起,12号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名录库中标单位提供的监测服务,至服务期限内已委托项目所有工作完成为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

3.2投标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同时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5)除非特殊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至2026年9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5时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

6.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民安东路169号宁波国际会展中心12号馆T2塔楼4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7.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市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柯宁

电      话:0574-838837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於苏妙、王宇、屠世侠

电            话:0574-88353561

 

监管(监督)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4-83884628    

邮            编: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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