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通信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7-09-20 浏览量:632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发改审批2015294号文批准建设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通信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起自一期工程终点清水浦站后,向东南方向串联了临江片区和镇海老城区,下穿甬江到达北仑小港片区后止于红站。线路长度约8.503km,其中地下线约4.833km,高架线长度约3.385km,敞口U型槽约0.285km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线路全长21.588km,其中地下线0.84km,高架线20.438km,过渡段长0.31km(含U型槽段),设站9座(不含高塘桥站),平均站间距2.41km。于金海路站后东南地块内新建奉化停车场,与轨道交通3号线共用首南(姜山)车辆段。初、近期与3号线一期贯通运营,共同纳入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设置主变电所一座,位于奉化境内蒋家站附近。宁奉城际分两段开通,其中首通段从起点至甬江村后折返线终点,后通段从首通段终点至本线终点本次招标范围仅包括宁奉城际通段工程(6个+1停车场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含奉化停车场)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供货及相关服务

2.4 计划供货时间:标段:30个月;标段:23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标段: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含奉化停车场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

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通信设备的制造或系统集成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被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7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14日到2017年103016时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为2017年9211700(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每标段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银行银行汇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标段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92271212878

标段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9617315800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年1030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1293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

8. 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项明伟

   话:0574-83882305

   真: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地铁项目部)

人:孙莉莉、陈俊

   话:0574-88390287

   真:0574-883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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