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通号系统安装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7-09-18 浏览量:602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审批【2014653号文批准建设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通号系统安装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高塘桥站~大通桥站)线路全长16.73 km,均为地下线,共设1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首南车辆段1座。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简称宁奉城际)工程近期工程线路全长21.59km,其中地下线0.84km,高架线20.39km,过渡段长0.36km(含U型槽段)。共设站9座(不含高塘桥站),均为高架站,奉化停车场1座。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通号系统安装施工监理工作,包含3号线一期工程15座车站、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9座车站、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正线相关部分)、公安分局、派出所等范围内的通信(专用、公安)、信号等系统及控制中心的综合监控系统、门禁的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监理任务、范围和内容》。

2.4标段划分: 1个。

2.5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共32个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3号线一期缺陷责任期从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资格审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09-22 11:00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182017-10-12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票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001

15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9877009190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10-12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 16  9 30分,地点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                      

人: 项明伟                                         

   话: 0574-83882305                                  

   真: 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地铁项目部)    

     人: 陈芸、孙莉莉                                   

        话: 0574-88390357                                  

   真: 0574-883903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类)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通号系统安装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审批【2014653号文批准建设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通号系统安装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高塘桥站~大通桥站)线路全长16.73 km,均为地下线,共设1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首南车辆段1座。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简称宁奉城际)工程近期工程线路全长21.59km,其中地下线0.84km,高架线20.39km,过渡段长0.36km(含U型槽段)。共设站9座(不含高塘桥站),均为高架站,奉化停车场1座。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通号系统安装施工监理工作,包含3号线一期工程15座车站、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9座车站、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正线相关部分)、公安分局、派出所等范围内的通信(专用、公安)、信号等系统及控制中心的综合监控系统、门禁的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监理任务、范围和内容》。

2.4标段划分: 1个。

2.5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共32个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3号线一期缺陷责任期从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资格审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09-22 11:00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182017-10-12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票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001

15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9877009190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10-12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 16  9 30分,地点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                      

人: 项明伟                                         

   话: 0574-83882305                                  

   真: 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地铁项目部)    

     人: 陈芸、孙莉莉                                   

        话: 0574-88390357                                  

   真: 0574-883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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