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预留孔洞封堵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1-04 浏览量:5915

公告时间:20180104
招标编号:ZB-4-JDCG-17105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3660001
项目名称: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预留孔洞封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项目已由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甬东旅经发【2016】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中心(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宁波东钱湖景福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预留孔洞封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项目位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总用地面积26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3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5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82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415平方米。地上1-4层,地下2层。设计核6级常6级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5012平方米,设计核5级常5级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895平方米,兼顾人防工程111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1)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人防防护设备的采购安装、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含非标准设备设计);

2)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人防工程穿墙预留孔洞封堵。

具体数量:人防门暂计195樘,预留电缆孔洞约779个。

以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22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人防的规定,等级达到设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质量要求等规定,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其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

2)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其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

3)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证资质》,且其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阀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8-01-09 17:00。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复印件、WORD电子版发到362097464@qq.com。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被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04 到 2018-01-26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001

3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8187121568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1-26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13110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人: 王力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  严旭东                       

   话:  0574-8717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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