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综合物业分公司物业外墙清洗项目

时间:2018-09-12 浏览量:6914

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2日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综合物业分公司物业外墙清洗项目

项目编号:ZHWY-FZB-BX-18021

    

   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业鼓舞要求,结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分公司”)的实际需求,现对2018-2019年度综合物业分公司物业外墙清洗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发起人为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一、项目地点: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下辖各车站、停车场、车辆段及甲方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

清洗地点

暂估外墙面积

备注

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

20169

玻璃幕墙外侧玻璃幕墙

面积含内部西侧玻璃斜面,OCC高空会议室

天童庄车辆段

36431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黄隘车辆段

28057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朱塘村停车场

6000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东外环停车场

5400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江南停车场

4600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8500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说明:外墙面积为年度暂估外墙清洗面积,实际清洗面积以甲方要求为准。

   甲方如提出需增加清洗面积的,费用参照本次比选标准。

本项目须由比选申请人进行现场勘查,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前往,物业部联系人:钱凌云 电话:83883207,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视为对本文件内容无异议。

三、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具有外墙清洗、清洁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3.2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为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 2 年。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比选申请人须在宁波市范围内须有固定的营业/生产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产权租赁协议)。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财务报表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申请人须携带以上资质文件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如领取比选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2 时间:2018年 09 月 12 日至2018年 09 月19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7:00。
4.3 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205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

4.4 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比选公告栏
五、报价截止时间或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联系人:严昊辰   张维  
话:83883789  
真:8388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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