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声屏障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8-10-29 浏览量:6692

招标编号:ZB-4-JDSG-18060

交易登记号:G3302010000004407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声屏障安装施工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声屏障安装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浙江省宁波市。

   模: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线路全长约36km,其中地下线24.6km,高架线11.1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7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

项目总投资  4960万元 。

   期:731 日历天(2018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围: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高架段、过渡段及敞开段声屏障深化设计、供货(供货范围不含高架段SK8+865~SK11+500两侧护栏板内侧吸声板,此区间护栏板内侧吸声板为甲供)和安装;声屏障防雷接地设备及安装;提供建筑物敏感地段的噪声分析、运营维护培训、维保专项措施及相关服务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2条”中“第(1)条”要求。

3.2.2 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2.3 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4 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2.5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项”、“3.1.3项”和“3.4项”的规定。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4 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1963年7月1日,且不得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当具有宁波市市政公用养护与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轨道交通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内的机电类别的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系统审核通过。(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2所投产品须具有CMA认证的实验室出具的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抗风荷载和抗疲劳性能的合格检测报告。

3.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11-02 17:00。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将扫描件、WORD电子版发到676910716@qq.com。 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0-26   2018-11-23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4  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60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6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6887316595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11-23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128 09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项明伟      

电  话:0574-8388230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        

人:余敏、段丽伟

电  话: 0574-87302750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