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EPS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8-10-31 浏览量:6238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4416001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S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布政站至兴庄路站,线路长度约为27.921km(上行线,含断链),其中地下段长27.605km,地面明洞段长约0.316km。线路西起鄞州区布政,经鄞州西部地区、石碶中心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和镇海新城南区等区域,止于兴庄路站,并预留延伸成环条件。一期工程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0座,分别与12(两次)、3467S3K1S4/K2线换乘。全线平均站间距1.3km,最大站间距2016.7m,为段梅路站至金房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24.9m,为民安路站至会展中心站区间

5号线一期工程共用1号线东环南路线网控制中心;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与2号线共用双桥主变电所,与4号线共用下应主变电所;设经堂庵跟车辆段,由布政站接轨;设前殷停车场,由富强路站及海晏南路站接轨。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EPS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24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19年 12 31日,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 标段划分: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EPS生产厂家(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招标采购的设备;

3)所投设备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并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1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将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1932044525@qq.com。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月31日201811月27日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2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847128969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1127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上述银行账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13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项明伟

   话:0574-8388230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张洁、段丽伟

   话:0574-876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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