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联络通道特殊管片生产供应(重招)招标公告

时间:2019-05-31 浏览量:543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联络通道特殊管片生产供应重新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布政站至兴庄路站,线路长度约为27.923km(上行线,含断链),其中地下段长27.607km,地面明洞段长约0.316km。线路西起海曙区布政,经海曙西部地区、石碶中心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和镇海新城南区等区域,止于兴庄路站,并预留延伸成环条件。一期工程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0座,分别与1、2(两次)、3、4、6、7、S3、K1、S4/K2线换乘。全线平均站间距1.3km,最大站间距2020.962m,为张家潭站至同德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24.855m,为民安东路(金融中心)站至会展中心站区间。全部区间共设置联络通道27处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27个联络通道特殊管片及调整环管片供应,数量暂定216环,其中特殊管片162环,调整环54环

以上数量最终以实际工程使用量为准

2.4 交货期: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等规定的从严标准

2.6 标段划分: 1 个。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币种换算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为准);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本次招标采购的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木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50亩及以上管片生产及存放场地;

3.5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6 4 16:00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312019年61816:00(北京时间,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400000 元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4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58712147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618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投保方式新增互联网投保,网址:http://jianxb.com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如采用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的,可用电子保单打印件代替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13958226228、1582557289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0574-81858978、81858975(互联网投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6  21  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人:柯宁

电  话:0574-838845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人:范琦、范少亮

电  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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