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薪酬绩效管理及人力资源管控模式咨询招标公告

时间:2019-04-22 浏览量:584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宁波轨道交通薪酬绩效管理及人力资源管控模式咨询项目业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轨道交通薪酬绩效管理及人力资源管控模式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

宁波轨道交通薪酬绩效管理及人力资源管控模式咨询,主要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定员、定编、定岗研究;集团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的研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控体系优化的研究,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 6个月(计划从20196月开始至201912月结束),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服务工期,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管理咨询或管理顾问(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一人,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经济师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

3.5其他要求:

3.5.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4 22 20195 2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9 4 26 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 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001

3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197008993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  5  20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以上帐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523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条不适用本项目)。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此条不适用本项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人:王力、陈宁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周晓海、王锦                              

电  话: 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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