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5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9-06-06 浏览量:6833

公告时间:201966

招标编号:ZB-45A-JDCG-19022

交易登记号: G3302120000004898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5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采购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节能控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是西北至东南的一条径向线,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线路全长约35.95km,其中地下线24.45km,高架线11.2km,过渡段0.3km。4号线慈城站(起点)至洪大路站为高架线,洪大路站至庄桥火车站区间为过渡区间,庄桥火车站至东钱湖站为地下线。

全线共25座车站(含6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9km。设慈城停车场和东钱湖车辆段。3座主变电所(谢家主变电所、甬兴主变电所、另1座利用2号线设置的夏禹变电所)。本工程控制中心与1号线、2号线、3号线工程合建、共享。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布政站至兴庄路站,线路长度约为27.921km(上行线,含断链),其中地下段长27.605km,地面明洞段长约0.316km。线路西起鄞州区布政,经鄞州西部地区、石碶中心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和镇海新城南区等区域,止于兴庄路站,并预留延伸成环条件。一期工程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0座,分别与1、2(两次)、3、4、6、7、S3、K1、S4/K2线换乘。全线平均站间距1.3km,最大站间距2016.7m,为段梅路站至金房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24.9m,为民安路站至会展中心站区间。

5号线一期工程共用1号线东环南路线网控制中心;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与2号线共用双桥主变电所,与4号线共用下应主变电所;设经堂庵跟车辆段,由布政站接轨;设前殷停车场,由富强路站及海晏南路站接轨。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节能控制系统供货及相关服务,5号线一期节能控制系统及相关节能变频控制柜、传感器等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

Ⅰ标段交货期:29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19年8月1日,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Ⅱ标段交货期:17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19年8月1日,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要求》中加注“*”号的条款不允许负偏差(如有)。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采购;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节能控制系统采购。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任意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节能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标段任意投标。

3.4 其他要求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

3)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6131200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将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1932044525@qq.com。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6201974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Ⅰ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Ⅱ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15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5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8470087965

002

15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1970090856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74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上述标段号001对应Ⅰ标段,标段号002对应Ⅱ标段,且银行账号仅用于本项目对应标段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 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13958226228、1582557289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79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项明伟

   话:0574-83882305

   真: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张洁、段丽伟

   话:0574-876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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