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地下车站公共区装修甲供材料(石材、不锈钢制品)采购品目一:石材I标段(3次重招)

时间:2019-12-30 浏览量:131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4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车站公共区装修甲供材料(石材、不锈钢制品)采购品目一:石材Ⅰ标段(3次重招)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由江北区慈城至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是轨道交通骨干线网西北~东南向的内部填充线,横贯宁波市中心城区,连接中心城和慈城、东钱湖两个规划新城。线路基本走向为:S319(江北大道)~慈城连接线~北环西路~康庄南路~双东路~翠柏路~苍松路~长春路~灵桥路~兴宁路~沧海路~首南路~钱湖大道。

线路全长约35.96km,其中地下线24.56km,高架线11.1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6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8km;设慈城停车场和东钱湖车辆段。

2.3 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庄桥火车站~兴宁桥西站共8个地下车站(具体为庄桥火车站、丽江路站、双东路站、翠柏里站、大卿桥站、柳西站、宁波火车站和兴宁桥西站)的石材供货及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12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02月1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石材生产厂家(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招标采购的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月27日到2020年01月14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有效,无需重新购买,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201912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支付费用。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4.9特别说明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地下车站共区装修甲供材料(石材、不锈钢制品)采购品目一:石材Ⅱ标段的中标单位,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5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0114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

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⑤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582557289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0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项明伟

        话:0574-83882305

        真: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人:严旭东、施琪嵘段丽伟

   话:0574-87179297876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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