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线一期工程东外环停车场城市公共物流配送项目(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0-01-13 浏览量:7454



2号线一期工程东外环停车场城市公共物流配送项目(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号线一期工程东外环停车场城市公共物流配送项目(装修工程)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330211-50-03-026699-0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商贸配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

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18590平方米

总投资:595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44231276元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2号线一期工程东外环停车场城市公共物流配送项目(装修工程)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合同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3.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2.5 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不得有未解锁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条款”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11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其中招标文件下载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下载后费用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首页查阅《关于镇海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9287196,联系人:田老师)。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2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

   52010122000538071001297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若查询不到,请联系宁波银行镇海支行骆驼营业网点,联系人:夏晓燕,联系电话:86276787,地址:骆驼街道东邑北路666号。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联系电话:86276787,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50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6263086,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车站路272号)。投保方式新增互联网投保,网址:http://jianxb.com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若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的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如采用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保险的,可用电子保单打印件代替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2月11日 16 时 00 分之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6. 招标文件异议

6.1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29 日11时00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2月13日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具体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11 日

8.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经办人:陆轩宇、刘瑜

电话: 0574-87730719

10.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74-89389556

11.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委员会,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电话0574-8928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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