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天童庄车辆段食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30 浏览量:5719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天童庄车辆段食堂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宁波市轨道交通天童庄车辆段食堂改造项目,涉及一二楼就餐大厅天花、墙面进行形象提升、对大厅售菜区、回收区、打包区进行功能性提升改造,对二楼自助餐厅区域改造以及一二楼食堂工作人员后厨区、地面、局部墙面(门)改造。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天童庄车辆段食堂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5个月(2020年8月~2021年1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3.3.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1965年1月1日。
3.3.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其他要求: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4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所投标段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年7月24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7.3 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⑤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⑥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招标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国资委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联 系 人:董梦超
电    话:0574-8916119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张洁、段丽伟
电    话:0574-87689053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