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雨、污水管线迁移及其他管线迁移配合、交通导改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0-07-20 浏览量:3337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发改审批[2020]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雨、污水管线迁移及其他管线迁移配合、交通导改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浙江省宁波市

模:宁波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9.05公里,设兴海南路、华业街、客运北站、镇海大道、骆驼北站五个站点,均为地下车站。线路起始自5号线一期兴庄路站的西端,线路向西,于规划锦堂路口转向北行进,下穿北环快速路和铁路后,进入镇海新城沿慈海南路向北行进,终于骆驼朝阳停车场。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除骆驼北站外)所有管线迁移完成及交通导改道路拆除并完成场地移交为止,预计5年。

围:1)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除骆驼北站外)施工区域内对工程有影响的雨、污水管线迁移【含道路(地面)破除及恢复、余方弃置、泥浆弃置】、管道检测(含不需迁改的雨污水管线)。

2)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除骆驼北站外)施工区域内对工程有影响的其他管线迁移配合:路面(地面)破除及恢复、余方弃置、泥浆弃置、围挡材料供应、临时性管线改迁引起的遗留桩及涉及管线的构筑物的清除工作(含余方弃置)、工程统筹(包括管线定位放线)、管线孔道临时封堵等。

3)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除骆驼北站外)各站点交通导改道路施工、使用期维护、拆除等。

4)路灯、小型广告牌(高度小于5m)、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公交站台、电话亭、报刊亭、除交警以外的监控设施、小型道路指示牌的迁移及临时恢复等管线迁改及交通导改道路施工需要而产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情况,按一事一委托进行实施。

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4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1965年7月1日

3.4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2020 7  27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7  20 日至2020 8  10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2 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所投标段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 8  10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⑤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⑥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3958226228、1582557289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8  13 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编: 315101

人:王力、李金强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编: 315101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话: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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