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4号线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车站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时间:2020-07-21 浏览量:5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294批准建设,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445批准建设,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站安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起自一期工程终点清水浦站后,线路长度约8.476km(桥梁起点比铺轨起点后移0.305km),其中地下线约4.809km,高架线长度约3.395km,敞口U型槽约0.272km。共设5座车站,其中地下站4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约1.677km,红联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线路全长约36km,其中地下线24.6km,高架线11.1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7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简称宁奉城际)工程近期工程线路全长21.59km,其中地下线0.84km,高架线20.39km,过渡段长0.36km(含U型槽段)。共设站9座(不含高塘桥站),均为高架站。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分两期实施,后通段共计6座车站及1座停车场。6座车站分别为:鄞州工业园西站、方桥站、竹产业园站、蒋家站、大成站、金海路站。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4号线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通道X光机、台式液体检查仪、手持金属探测器、防爆罐、安检隔离栅以及辅助设备(含插排、腰挂式扩音器、安检物品放置筐、工作椅、安检一体柜及安检标识)的供货、安装及设备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后的相关维保服务。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3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0年7月1日,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设备维保服务期限:项目维保起始时间以设备质量保证期到期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其中2号线二期五里牌站至聪园路站预计进场时间为2022年5月,预计72个月;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预计进场时间为2022年11月,预计66个月;4号线预计进场时间为2022年12月,预计65个月;2号线二期招宝山站至红联站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12月,预计41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要求》加注“*”号的条款不允许负偏差(如有)。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招标采购的内容,且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通道X光机生产厂家,或由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通道X光机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且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代理商(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

2)通道X光机生产厂家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应包含III类及以上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7月13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6:00。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5.2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所投标段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 7  13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3958226228、1582557289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7  17 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 孔常艳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 严旭东、蒋鹏程、张洁    

电  话: 0574-8717929787689053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