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线一期培训楼信息化设备采购谈判

时间:2014-07-09 浏览量:4129

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1号线一期培训楼信息化设备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07月10日
谈判项目:1号线一期培训楼信息化设备采购
编号: YY1A-TP-SB-2014011
1.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报价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宁波市外的谈判申请人,需在宁波市江东、江北、海曙和鄞州四区内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谈判申请人须在宁波地区有常设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及相关证明。
2)、谈判申请人须具有投影仪所投标品牌代理商资格,同时要入选该品牌2013年或2014年宁波市政府协议采购目录,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3)、谈判申请人应具有该类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护维修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提供近两年该类产品销售业绩及参选方无不良经营的承诺并加盖公章。参与报价供货商须提供近年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及运营筹备进度,结合运营分公司各生产部门的实际需求,现采购一批给排水设备。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3.2 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符合以上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供货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宁波轨道交通天童庄基地综合楼1618室)领取谈判文件或通过邮件发送PDF格式文本。
3.3 报名须提供材料:各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经办的,需有供货商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涉及以上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发起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4 谈判申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须要于2014年07月15日下午14:30分前邮件或传真至谈判发起人。
4. 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07月16日下午14:30分。提交地点: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宁波轨道交通天童庄基地综合楼1618室)。谈判申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谈判前不得启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谈判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封装的谈判文件,谈判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5. 正式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14年07月18日下午14:30分到达谈判指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宁波轨道交通天童庄基地综合楼1618室)进行谈判。谈判申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谈判申请文件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6. 谈判公告媒介
谈判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7. 联系方式
谈判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宁波轨道交通天童庄基地综合楼1618室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9161157;传真:0574-89161156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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