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3号线明楼站地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0-12-01 浏览量:44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3号线明楼站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330212-47-03-014648-0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西至中兴路,南至通途路,东、北紧邻蒋家河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9.3米

项目总投资:40672万元(备案金额)

招标控制价:100552436元

计划工期:633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场平工程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质量要求:按现行的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甬江建设杯”

安全要求:合格,按“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标准进行实施,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争创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壹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0年7月、2020年8月、2020年9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B)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1007室(北楼)

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108号皇冠大厦17楼

人:王工、周工

电  话:0574-87020872、13967807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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