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拆复桥及盾构区间深层障碍物清除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1-07-15 浏览量:48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发改审批[2020] 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拆复桥及盾构区间深层障碍物清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9.05公里,设兴海南路、华业街、客运北站、镇海大道、骆驼北站五个站点,均为地下车站。线路起始自5号线一期兴庄路站的西端,线路向西,于规划锦堂路口转向北行进,下穿北环快速路和铁路后,进入镇海新城沿慈海南路向北行进,终于骆驼朝阳停车场。刘杜桥跨径2×16米+13米,宽度40米;骆驼桥跨径3×13米,宽度40米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729日历天2021年8月12023年7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全部验收结束,并全部移交桥梁产权单位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客运北站-镇海大道站区间刘杜桥拆复建、镇海大道站-骆驼北站区间骆驼桥拆复建、兴庄路站-兴海南路站区间遗留桩拔除的施工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2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且成员之一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的通报》(甬建发〔2020113号)为准。上述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成员之二应为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类似项目经验指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软土地质桥梁工程(跨度12米及以)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境外承包合同)】

3.2.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3.4款及第3.5.1目的规定。

3.2.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2.5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其他要求:

3.5.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3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715日至2021811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咨询电话:0574-8718716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816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

人:潘彦凌、李金强

    0574-83883880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话: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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