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电气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4-11-10 浏览量:3776

交易登记号:14GC050136

1.招标条件 
宁波轨道交通电气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备[2013]297号文件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南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500㎡,其中新建联合厂房总面积约15266㎡,新建倒班宿舍含食堂总面积约4276㎡。
工程造价:约5280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厂区范围内全部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软土地基处理、给排水、电气、动力、弱电、消防、暖通、室内外装修、室外工程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安全管理及协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状态;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投标人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的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投标人信用评价信息中的信用等级为准)。
3.4 拟派项目总监承接的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且无宁波市行政区域外在建监理项目;无曾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未竣工变更项目。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1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4年11月24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1:00时,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南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丹丹  颜圣洁
联系电话:0574-55717412
传真:0574-87193548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1室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