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机电设备进口代理服务(其他)招标公告

时间:2014-11-24 浏览量:3860

交易登记号:14GC08006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交通[2013]53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机电设备进口代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为南北向骨干线,南起鄞州新城区南部陈婆渡片区,依次经过鄞州新城区、江东区、江北区及镇海新城北区,止于骆驼街道绕城高速以南。
一期工程为陈婆渡站~甬江北段,线路全长约16.83km,设站15座,一期工程在南端设车辆段1座。
二期工程为甬江北段~骆驼北站,线路全长约8.88km,设站6座,二期工程在北端设停车场1座。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机电设备进口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牵引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数控不落轮镟床及公铁两用车。
具体代理内容,招标人根据轨道交通工程进口机电设备招标结果及进度采用一事一委托方式。
2.4服务期限:代理服务合同生效后至代理的进口设备质保期结束。
2.5服务质量要求:招标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在外经贸管理部门登记并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2具有海关总署颁发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且获得海关总署颁发的海关实施A类或AA类管理通知书;
3.3获得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银行授信额度;
3.42013年度进口金额1.5亿美元及以上;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进口或进口代理的经验;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用原招标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换取新的招标文件即可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中国建设银行的现金交款单。标书款发票凭现金交款单在开标现场换取。
4.3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房间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联系人:桑晓海、黄慧建
电话:0574-83884587、0574-83884596 
传真:0574-838828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4室、宁波市高新区清水桥路535号新城国际大厦1706室(宁波分公司)
联系人:黄粤、孙莉莉
电话:0574-86561557
传真:0574-86561552
电子邮件:sllw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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