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信息系统机房恒温恒湿专用空调采购谈判公告

时间:2014-12-11 浏览量:3503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11日
谈判项目: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信息系统机房恒温恒湿专用空调采购

编号:YY1A-TP-SB-2014024
1.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的投标货物制造商或销售商(销售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函);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3具有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
1.4报价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宁波市外的谈判申请人,需在宁波市江东、江北、海曙和鄞州四区内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1.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情况,结合信息系统管理的实际需求,现采购恒温恒湿专用空调用于信息系统机房。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3.2 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符合以上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供货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天童庄基地综合楼608室)领取谈判文件或通过邮件发送PDF格式文本。
3.3 报名须提供材料:各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经办的,需有供货商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涉及以上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发起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4 谈判申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须于2014年12月19日上午9:30前邮件或传真至谈判发起人。
4. 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下午14:30分。提交地点: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天童庄基地综合楼608室)。谈判申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谈判前不得启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谈判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封装的谈判文件,谈判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5. 正式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14年12月22日下午14:30到达谈判指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天童庄基地综合楼612室)进行谈判。谈判申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谈判申请文件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6. 谈判公告媒介
谈判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7. 联系方式
谈判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天童庄基地综合楼608室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9161156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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