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15年度三体系认证和监督审核项目

时间:2015-05-15 浏览量:4787

公告时间:2015年05月15日
谈判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15年度三体系认证和监督审核项目
谈判编号: YY1A-TP-QT-2015002
1.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1.2具有国家认监委(CNAB)颁发的三标(ISO9001\ISO14000\OHSAS18001)体系认证机构批准书,未发生过被国家认监委等机构进行任何处罚的情况;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人。
以上条件要求中不满足其中任一条均视为不符合资质条件。
2.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认证和监督审核项目。产品范围包括含运营服务过程(如调度、站务、乘务、票务、清分等)和运营支持过程(如车辆维修、设备设施维修、施工组织管理等);业务范围覆盖运营分公司涉及的所有专业、部门,包含其涉及的所有干部和员工;体系范围包含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标准的全部条款。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书》。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符合以上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供货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楼1608室)领取谈判文件。
3.3 谈判申请人需填报《谈判申请书》(附件2),并附报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各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经办的,需有供货商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涉及以上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发起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4 谈判申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须要于2015年05月21日上午10:30前邮件或传真至谈判发起人。
4.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2日下午14:30。提交地点: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楼608室)。谈判申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谈判前不得启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谈判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封装的谈判文件,谈判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5.正式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15年05月22日下午14:30到达谈判指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楼704室)进行谈判。谈判申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谈判申请文件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6.谈判公告媒介
谈判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7.联系方式
谈判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楼608室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9161157 ;传真:0574-89161156
联系人:张工
附件1:项目需求书

附件2:谈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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