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FAS(火灾报警系统)维保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05-28 浏览量:3585

公告时间:2015年05月28日
招标编号:YY1B/2A-ZB-WW-2015021
交易登记号:15GC08004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FAS(火灾报警系统)维保委外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FAS(火灾报警系统)维保委外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 服务期限:三年,自项目组成员全部进驻现场之日起算(I标预计进场时间约2015年12月、II标预计进场时间约2015年7月),具体进驻现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4 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11个站点(另有1号线全线预留高架站3座)和2号线一期26个站点的FAS系统、气灭系统、DTS系统设备的设备维保及所属站点的消防年检;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I标:1号线二期工程FAS(火灾报警系统)委外维保和消防年检服务。
II标:2号线一期工程FAS(火灾报警系统)委外维保和消防年检服务。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同时中两个标段,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选择同时对I标、II标进行投标,则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交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8日至2015年06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现金交款单。购买后可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11室)凭现金交款单换取招标文件款发票及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有相关资料,请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11室)领取。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307605    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联     系     人:姜春辉、鲍顺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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