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高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委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重发)

时间:2015-07-02 浏览量:3842

公告时间:2015年07月02日
招标编号:YY1B/2A-ZB-WW-2015022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高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委外管理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高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委外管理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 服务期限:三年,自项目组成员全部进驻现场之日起算(1号线2期预计进场时间约2015年12月、2号线1期预计进场时间约2015年7月),具体进驻现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4 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2号线一期工程高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委外管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序号1—1:1号线二期工程高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委外管理
主要负责高压供电设备巡检、检修、试验。
序号1—2:2号线一期工程高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委外管理
主要负责高压供电设备巡检、检修、试验。
投标人必须对序号1—1、1—2同时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组所有成员须按1号线二期和2号线一期委外要求分别拟派,不得交叉;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21日(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9原先已报名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直接与招标代理联系相关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年7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307605    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联     系     人:姜春辉、周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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