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4号线嵩江东路站西侧1号场地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1-03-15 浏览量:2739



公告时间:2021315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4号线嵩江东路站西侧1号场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FZB-CY-BX-2021015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轨道交通4号线嵩江东路站西侧1号场地,位置为东至沧海路南至堇山东路西至东裕路北至嵩江东路,面积暂定为27亩(具体以实测为准),场地已平整,由承租单位自行解决;本项目按现状出租,整体状况良好。

2. 租赁期限

租赁年限为  1  年(不设免租期)。

3. 比选申请人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人工商户和个人经营的项目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无不良信息记录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设项目负责人

3.3 信誉要求

3.3.1 比选申请人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 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经“信用宁波”(www.nbcredit.gov.cn/)查询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界定范围为被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3.4.1 比选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公开比选。

3.5 本项目不允许转租、转包

3.6 其它要求     /      

4. 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3152021323(法定节假日除外)的9:00--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企业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料;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ƒ个人需携带市民居住证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无不良信息材料等相关资料)提交至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审查合格后比选发起人提供比选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

5.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3241420,提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轨道交通集团北楼1303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6. 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213241430到达比选指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轨道交通集团北楼1403参加比选活动。

7. 比选公告媒介

    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8. 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编:315100

    人:方工         话:0574-83883203

    人:杨         话:18857494498

   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纪检监察室)

      话:0574-8388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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