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0 浏览量:4879
公告时间:2021年8月20日
项目名称:宁波轨道交通高架站附属空间经营权租赁项目(松花江、大碶、五里牌)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开发商业资源,挖掘空间潜力,拓展空间商业开发,宁波市轨道交通松花江路站、大碶站、五里牌站高架附属空间进行开发。
2、招商范围业态要求
标段 | 线路 | 站名 | 面积(㎡) | 用电/KW | 上下水 | 排油烟 | 业态要求 |
标段1 | 1号线 | 松花江路站 | 281 | 照明用电 | 无预留 | 无预留 | 所有业态 |
标段2 | 大碶站 | 188 | 照明用电 | 无预留 | 无预留 | ||
标段3 | 2号线 | 五里牌站 | 460 | 照明用电 | 无预留 | 无预留 |
注:空间交付状态为现状交付,各标段空间的供电量、上/下水、排污排烟情况见上表。对于承租方提出的供电量增容、上/下水增设、排污排烟增设需求,出租方仅做协调支持,改造费用均有承租方承担。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比选申请人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商业开发经营企业或自行经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因公司重组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营业执照颁发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后的,出具函件说明并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须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更换。
3.3信誉要求
3.3.1 比选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比选申请人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经“信用宁波”(www.nbcredit.gov.cn/)查询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界定范围为被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公开比选。
4、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8月20日-- 2021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9:00--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料提交至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商管一部,审查合格后比选发起人提供比选文件电子版。
5、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 月3日15时,提交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郡柳路281号) ,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21年9月3日15 时到达比选指定地点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309 会议室参加比选活动。
7、比选公告媒介
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8、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1号
邮编:315040
联系人: 王晔
联系方式:83883850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财务部
电话:0574-8388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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