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再生制动能量回馈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7-10-09 浏览量:6074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3332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再生制动能量回馈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线路全长约36km,其中地下线24.6km,高架线11.1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7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4km。最大站间距2.27km,为学府路站~金达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75km,为大卿桥站至柳西站区间。本工程在慈城设停车场1座,在东钱湖设车辆段1座。其中金山路站至洪大路站区间为与北环高架合架车站及区间,土建工程已完工。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再生制动能量回馈装置供货及其相关服务。

2.4 计划供货时间:23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慈城站至翠柏7个供电系统再生制动能量回馈装置的供货及其相关服务。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兴宁桥东站至东钱湖站7个供电系统再生制动能量回馈装置的供货及其相关服务。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生产厂家(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所投设备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向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30日到2017年118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为2017年101317时0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每个标段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票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001

3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1473165403

002

3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1473165072

温馨提示:上述标段号001对应Ⅰ标段,标段号002对应Ⅱ标段,且银行账号仅用于本项目对应标段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3.4.5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5.3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11月13日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项明伟、朱纪法

        话:0574-83882305

        真: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张洁、段丽伟

   话:0574-87689053、8730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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