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互联网售票机(ITVM)资源置换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11-08 浏览量:6818

公告时间:2017118
招标编号:ZB-00-QT-17094
交易登记号:17GC080103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互联网售票机(ITVM)资源置换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互联网售票机(ITVM)资源置换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交通【2013】5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互联网售票机(ITVM)资源置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估价:520万

2.2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工程规模:/

2.4招标范围:以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列车媒体(2号线的品牌看板、门贴、玻璃贴除外)广告使用额度置换的方式采购80台互联网售票机(ITVM)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5项目期限:

①互联网售票机(ITVM)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互联网售票机(ITVM)供货及相关服务。

②列车媒体广告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内有效。

2.6质量要求:

①互联网售票机(ITVM)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规定要求;

②列车媒体广告包括对外介绍、洽谈合作、发布、广告内容与形式等均须遵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媒体广告管理办法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要求以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币种换算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到2017年12月4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向招标代理单位统一领取。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中的任一种形式。

5.2.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4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以下账户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开立的基本账户的银行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79273158858(虚拟子账号)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2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3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保险保单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出具(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保单的复印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编:  315101                                

人:  王力、董学凌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编:  315101                                

人:  夏琪巧、杨泽民                        

   话:  0574-88353561                         

   箱:1255337869@qq.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号:94160154740001955                       

   名: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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