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翠柏里站附属结构和大卿桥站附属结构土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8-07-31 浏览量:8444

公告时间:2018731

招标编号:ZB-4-JL-18038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4180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翠柏里站附属结构和大卿桥站附属

结构土建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翠柏里站附属结构和大卿桥站附属结构土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估价:213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工程规模:翠柏里站附属结构(A号出入口、风井、预留通道及物业开发联合建设部分)设置于通途路与翠柏路交叉口东北角,联合基坑中物业开发地下室位于A号出入口与预留通道北侧,为地下二层地下室。西侧为翠柏路站主体结构,东侧为蔡江河。此附属为地下一层结构,基坑长约79m,宽约68m,采用明挖顺做法施工。围护形式为ø800钻孔灌注桩+ø850@600搅拌桩止水帷幕,桩长约25m。沿基坑深度设两道钢筋砼支撑。本基坑周边环境较为空旷。基坑南侧为通途路,东侧紧邻蔡江河。

大卿桥站位于中山西路与翠柏路交叉处,现邮政大厦东侧,西塘河以北,与1号线大卿桥站换乘,1号线沿中山西路东西向布置在中山西路道路下方,4号线沿苍松路、翠柏路方向。4号线为地下三层车站,采用T型换乘,换乘节点已与1号线主体一起实施。本站有效站台中心为SK17+700.796。本站附属结构开挖深度为9~18m,均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本站1号线风道及下沉广场作为一期工程进行施工,4号线大卿桥站主体作为二期工程施工,5号出入口、3号风亭与物业作为三期工程一同实施。

2.4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翠柏里站附属结构(A号出入口、风井、预留通道及与物业开发联合建设部分)和4号线大卿桥站附属结构(CD风亭组)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5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建设周期和监理服务期限

1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181015日,建设周期: 20个月(594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翠柏里站附属结构(A号出入口、风井、预留通道)和大卿桥站CD风亭组缺陷责任期自4号线工程试运营之日起算,期限为2年;翠柏里站附属结构(与物业开发联合建设部分)缺陷责任期自2021121日起算,期限为2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3.3.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2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196371日;

3.3.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宁波市市政公用养护与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轨道交通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内的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系统审核通过(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31日到20188241600分前(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201886160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形式的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

(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001

3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6887129243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824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5.3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29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901室(北楼)

人:孔常艳

   话: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

人:张洁、段丽伟

   话:0574-87689053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