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总包(SJ8101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09 浏览量:70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总体总包(SJ81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为西北—东南方向的市区加密线,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站,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站,线路全长约22.6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全线设站18座,其中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32km,最大站间距2.51km,为百梁北路站至段塘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03km,为广厦怡庭站至洪大路站区间。全线设置一段一场,其中,江北区设置车辆段1座,鄞州区设停车场1座。全线设3座主变,新建2座,分别为傅家主变和堇山主变,与4号线共享谢家主变。16号线共享,由1号线建成并投入使用)、梅墟主变电所(6号线专用)。线路设计通过能力不小于30对。采用目标速度为80km/hB型车,初、近、远期均为6辆编组。配置通信、信号、综合监控、供电、售检票等车辆运行和运营服务所需的机电设备系统。

2.3.招标范围:

1)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总包(含总体设计、总包管理、专项设计、单项设计、专题研究等);

2)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先行开工车站(洪大路站)建筑、结构、装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3)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及4号线延伸工程的勘察监理。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为止,预计69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满足上述“第3.1.2款中第(2)项或第(3)项或第(4)项”要求;同时联合体各方还应满足上述“第3.1.1款和第3.1.3款”要求。

3.2.4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5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2    22     16    00 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185367336@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2     89    2021   3     10  16  00 (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3   15  9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

 人:王力

   话: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

 人:董顺杰、徐芃芃

   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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