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5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09 浏览量:9509


公告发布时间:20210209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招标编号:YY1/2/5A-ZTB-WW-21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5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项目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5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5号线一期工程电客车保洁委外项目共计电客车105列,其中1号线41列车,2号线38列车5号线一期26列车每列电客车6节编组,每节车包含两台空调机组,每台空调机组包含2个新风滤网及2个混合风滤网,每列车共有24个新风滤网及24个混合风滤网。电客车保洁作业项目包括:车内日常保洁及消毒、司机室及客室深度保洁、司机室外侧深度保洁、车底深度保洁、车体端部深度保洁、车体圆弧顶深度保洁、车顶深度保洁。电客车空调机组滤网清洗作业项目主要包括均衡修时混合风滤网组件的分解、清洗、晾晒、组装和新风滤网的清洗,并负责将相应滤网搬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5号线一期工程105列电客车空调机组滤网清洗及电客车保洁,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Ⅰ标:

1号线:约36个月,预计进驻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具体以招标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Ⅱ标:

2号线:约36个月,预计进驻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具体以招标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5号线一期:约29个月,预计进驻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具体以招标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1号线电客车保洁服务;

Ⅱ标:2号线及5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服务。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9日至20212月27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0215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0302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030209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Ⅰ标:人民币18万元整;

Ⅱ标:人民币26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陆获取本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1022716:00(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按标段分别投保)

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保险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③银行保函(按标段分别投保)

银行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本文件提供的格式。

采用线上电子银行保函的申请途径: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采金服平台系统https://www.cyc-fund.com/?areaCode=330200

采用线下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银行保函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对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采用线上电子银行保函的,对银行保函编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

④担保保函(按标段分别投保)

担保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担保公司出具,申请途径: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采金服平台系统https://www.cyc-fund.com/?areaCode=330200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及担保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②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③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4006906108(电子银行保函和电子担保保函服务电话)。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国资委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人:董梦超

     话:0574-891611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人:孔晖、王莹巧、翁可欣

           话:0574-87425279

       件:2909986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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