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21 浏览量:5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TJ8101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 设 地 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 设 规 模:车站位于北环西路与洪大南路交叉路口南侧,洪大路站为地下三层14m岛式站台车站,车站长度175m(结构外包尺寸),标准段主体结构宽度23.1m,端头井处主体结构宽度为27.4m,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处底板埋深约为23.6m。本站采用三层双柱三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共设2组合建风亭(一组带出入口,一组与换乘通道合建)、1个独立出入口。A号出入口位于车站西侧,A号风亭及换乘通道、B号风亭及B号出入口位于车站东侧。附属结构为一层,底板底埋深约为10.5m。换乘通道从8号线车站负一层接出,于4号线车站负一层接入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项目总投资 :26750万元

2.4计 划 工 期:

1826日历天(2021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5招 标 范 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1标段【洪大路站车站主体、车站两侧端头加固(不含高压旋喷加固)工程、附属(出入口、风亭)、端头井等土建结构工程及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2.7质 量 要 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且成员之一应为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宁波市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的通报》(甬建发〔2020〕113号)为准。上述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成员之二应为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类似项目经验指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软土地质基坑工程(基坑开挖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基坑深度在12米及以上)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境外承包合同)】,类似项目经验的时间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款规定。

3.2.3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2.4 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2.5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1、3.1.2、3.1.3项的规定。

3.2.6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其他要求: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4.2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4  27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4  21 日至 2021  5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52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王力                                                  

   话:0574-83883880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                              

人: 董顺杰、徐芃芃、吴芝妙                               

   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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