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机电系统设计SJ8110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25 浏览量:24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系统设计SJ8110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 8 号线一期为西北—东南方向的市区加密线,覆盖江北区洪塘片、海曙区南北向以及鄞州南部东西向,提高中心城内轨道交通线网覆盖率,加强三江口核心与江北区、鄞州南部之间的联系。

8 号线一期工程西北起于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东南止于鄞州区姜村站,线路全长约 23.406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全线设站 19 座,其中换乘站 9 座,平均站间距 1.288km,最大站间距 2.174km,为庙堰站至明州医院站区间;最小站间距 0.673km,为洪大路站至云飞路站区间。全线设置一场一段,其中,江北区设置后张停车场 1 座,鄞州区设下应南车辆段 1 座。全线设2座主变,新建1座,分别为与 4 号线共享谢家主变,新建傅家主变。

线路设计通过能力不小于30对/h。采用目标速度为80km/h的国标B型车(全自动驾驶),初、近、远期均为 6 辆编组。配置通信、信号、综合监控、供电、售检票等车辆运行和运营服务所需的机电设备系统。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区间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含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动力照明与配电、车站管线综合系统的初步设计、用户需求书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以及施工、调试、开通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设计配合工作。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为止,预计67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满足上述“第3.1款中第(2)项或第(3)项或第(4)项”要求;同时联合体各方还应满足本章“第3.4.1款、第3.4.2款和第3.5.1款”要求。

3.2.4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 其他要求:

3.5.1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6 25日至2021722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咨询电话:0574-87187162)。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7 27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6.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赖科宇、丁立魁

   话: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人:董顺杰、赵丽芸、吴芝妙

   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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