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5 浏览量:4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总体总包(SJ6101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为东西方向的市区线,线路西起古林镇,经古林、集士港、高桥、三江口、高新区,最终达到北仑小港。线路起点为黄古路站,终点为红联站,线路全长38.6km,其中地下线长约33.1km,高架线长约5.5km。全线共设车站24座(其中13座换乘站),其中地下站21座,高架站3座,平均站间距约1.68km,最大站间距为2770m,为经十二路站至衙前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为630m,为c翠柏里站至新芝路站区间。全线设一段一场,分别为古林车辆段和新棉停车场。设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望春主变电所(1、6号线共享,由1号线建成并投入使用)、梅墟主变电所(6号线专用)。线路设计通过能力不小于30对。采用目标速度为80km/h的B型车,初、近、远期均为6辆编组。配置通信、信号、综合监控、供电、售检票等车辆运行和运营服务所需的机电设备系统。
2.3.招标范围:
(1)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总包(含总体设计、总包管理、专项设计、单项设计、专题研究等);
(2)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先行开工站点(望春桥站、大剧院站)岩土工程勘察(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建筑、结构、装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3)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含相关配套专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为止,预计65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本条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④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本条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勘察资质: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 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 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满足3.1(1)项要求以及3.4、3.5款规定,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须满足3.1(2)项规定以及3.4、3.5款规定,承担工可任务的单位须满足3.4款规定。
3.2.4 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5 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 其他要求: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1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咨询电话:0574-87187162)。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6.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王力
电 话:0574-83883880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李薇、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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