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导向下的“十四五”轨道既有和在建沿线土地储备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时间:2021-07-27 浏览量:4436

1.招标条件

 TOD导向下的“十四五”轨道既有和在建沿线土地储备专项规划 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本次规划对象为已建及在建线路1号线工程、2号线工程、3号线工程(含宁奉城际铁路)、4号线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部分站点及场段区块,规划重点研究范围为轨道站点周边500米范围,结合站点周边主要道路、河流等划定开发区块,在实际开发及区块划定时可结合区块完整性适度拓展。

2.3招标范围:

本次规划以已建及在建线路(1号线工程、2号线工程、3号线工程(含宁奉城际铁路)、4号线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部分站点及场段TOD综合开发和品质提升为出发点,全面梳理站点周边开发潜力,加大土地全要素供给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保障站点客流和用地开发效率,通过轨道沿线重点TOD区块综合开发引领城市发展,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且中标人还应按招标人要求的具体时间节点向招标人交付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成果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服务,最终以本项目工作全部完成且经招标人确认后为止。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期限,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调整费用。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符合招标人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如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符合招标人工作需求的,则中标人须无条件修改至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人工作需求止,且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调整费用。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27日至2021年812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8216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817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81709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波市国资委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吴益

   话: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人:范少亮、范琦  

   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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