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2021-2022年运营分公司职工疗休养项目

时间:2021-07-30 浏览量:3322



(招标编号:YY00-ZTB-QT-21023)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 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4项)

1.招标文件第5-6

“Ⅰ标:人民币    万元整;

Ⅱ标:人民币    万元整;

Ⅲ标:人民币    万元整;

Ⅳ标:人民币    万元整;

Ⅴ标:人民币    万元整。

其中省内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人;省外Ⅰ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人;省外Ⅱ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人。”

修改为:

Ⅰ标:人民币421万元整;

Ⅱ标:人民币305万元整;

Ⅲ标:人民币300万元整;

Ⅳ标:人民币290万元整;

Ⅴ标:人民币194万元整。

其中省内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00元/人;省外Ⅰ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000元/人;省外Ⅱ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000元/人。”

 

2.招标文件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30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修改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11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1年7月30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1年8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09时30分” 。

修改为:

“2021年8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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