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三体系贯标认证咨询服务谈判公告

时间:2014-11-07 浏览量:3826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三体系贯标认证咨询服务谈判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11月7日
编号:YY-TP-QT-2014019
1.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货商,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需原件和复印件确认)。
1.2 自2010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2个轨道交通运营行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咨询服务项目(需合同原件的复印件确认)。
1.3 本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2个轨道交通运营行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咨询服务项目(需提供客户确认件)。
1.4 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1.5 认证机构不得参加本咨询项目谈判。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咨询服务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贯标认证咨询项目。项目内容包括:调研与诊断、体系策划、体系培训、文件编写的指导、管理体系实施的指导、内部审核的指导、管理评审的指导、符合性审核的指导、认证审核的指导和监督审核的指导。根据上述项目概况的相关要求,需要引进有经验及资质的咨询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符合以上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供货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楼1608室)领取谈判文件或通过邮件发送PDF格式文本。
3.3 报名须提供材料:各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经办的,需有供货商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涉及以上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发起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4 谈判申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须要于2014年11月18日下午14:30前邮件或传真至谈判发起人。
4. 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下午14:30。提交地点: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楼608室)。谈判申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谈判前不得启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谈判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封装的谈判文件,谈判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5. 正式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14年11月20日下午14:30到达谈判指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楼612室)进行谈判。谈判申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谈判申请文件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6. 谈判公告媒介
谈判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7. 联系方式
谈判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楼608室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9161156 ;传真:0574-89161156
联系人: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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