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招标公告

时间:2021-09-06 浏览量:37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基础[2021]81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小洋江至大目湾)线路全长约62.4km(地下线6.3km),起点小洋江站与地铁4、7号线换乘,后经鄞州区云龙、横溪、塘溪、咸祥,于既有象山港大桥东侧约34m跨越象山港,经象山县贤庠、大徐、人民广场至终点大目湾站,远期规划延伸至石浦。全线共设10座车站,设横溪车辆段1座及大目湾停车场1座

2.3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除大目湾站外)的岩土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服务工作(含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钻孔钻探)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相关部门批复之日为止,预计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 其他要求:

3.5.1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9  6 日至2021 9  26 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咨询电话:0574-8718716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9  29 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

人:柯宁、林乃山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话: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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