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安检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9-09 浏览量:63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安检设备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布政站至兴庄路站,线路长度约为27.923km(上行线,含断链),其中地下段长27.607km,地面明洞段长约0.316km。一期工程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0座。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设备供货、安装及设备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后的相关维保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车站安检设备:主要包括通道X光机、台式液体检查仪、手持金属探测器、防爆罐、安检隔离栅以及辅助设备(含插排、腰挂式扩音器、安检物品放置筐、工作椅、安检一体柜、自弃桶及安检标识)的供货、安装等相关服务;
(2)设备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后的相关维保服务。
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3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1年10月3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设备维保服务期限:项目维保起始时间以首批设备质量保证期到期之日起计算,整体为期6年。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产品(通道X光机)制造商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应包含III类及以上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投标产品(通道X光机)制造商针对招标项目对其唯一授权代理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27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咨询电话:0574-87187162)。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董梦超                       
电  话: 0574-89161196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 张洁、段丽伟              
电  话: 0574-87689053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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