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基础控制测量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02 浏览量:366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21]8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础控制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小洋江站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2.4km(地下线6.3km),起点小洋江站与地铁4、7号线换乘,后经鄞州区云龙、横溪、塘溪、咸祥,于既有象山港大桥东侧约34m跨越象山港,经象山县贤庠、大徐、人民广场至终点大目湾站,远期规划延伸至石浦。全线共设10座车站,设横溪车辆段1座及大目湾停车场1座

2.3 招标范围:1)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小洋江站至大目湾站)基础控制测量,包括框架控制网(CP0)、基础平面控制网(CPI)的测量及复测,线路水准基点控制网的测量及复测工作,同时建立局域工程CORS系统

2)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大目湾站测量控制,包括结构施工测量复核及测量管理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为止,预计60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国家测绘局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至少涵盖工程测量)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量(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日至20211125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1516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1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系 人:袁钢辉、陈卓辉                     

电  话: 0574-8388367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系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话: 0574-88353561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