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做地开发地块测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12 浏览量:353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做地开发地块测绘技术服务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项目概况Ⅰ标段根据2021年~2024年度轨道交通专项储备拟做地开发地块,进行测绘技术服务;Ⅱ标段:前殷、李家洋等区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综合测绘

2.3 招标范围:Ⅰ标段:2021年~2024年度轨道交通专项储备拟做地开发地块的土地勘测定界、地下管线盲探、高程测量、其他权属调查工作等测绘技术服务;Ⅱ标段:前殷、李家洋等区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规划道路及河道放线、1:500数字线划图竣工测量、综合管线竣工测量(跟踪)、绿化竣工测量、用地复核测量等测绘技术服务;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Ⅰ标段委托时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为框架合同,按一事一委托进行实施,具体服务期限开始时间由招标人以任务单形式明确,结束时间以已委托的项目全部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通过止;

Ⅱ标段委托时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为框架合同,按一事一委托进行实施,具体服务期限开始时间由招标人以任务单形式明确结束时间以项目任务单派发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2个。

Ⅰ标段:2021年~2024年度轨道交通专项储备拟做地开发地块

Ⅱ标段:前殷、李家洋等区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

具有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测绘局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1616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576196707@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2日至202111302359(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3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吴益

   话: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人:范少亮、范琦

   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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