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2 浏览量:5660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儿童公园站A号出口自动扶梯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扶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为高塘桥~大通桥段,主要经过鄞州新城区、江东区中兴路,下穿甬江后止于江北区庄桥机场前。线路全长约16.728km,设站15座,其中换乘站6座,最小站间距832m,为高塘桥站至句章路站,最大站间距1720.766m,为中兴大桥南站至大通桥站,平均站间距为1198m。一期工程在南端设首南车辆段1座,共用位于1号线东环南路站地块的线网控制中心,分别与1号线、2号线共用设置于樱花公园和双桥的主变电站。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儿童公园站A号出口自动扶梯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2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1年12月30日,每批次合同设备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以制造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由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2019年5月31日(含)前颁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2019年5月31日(含)前颁发】,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2019年6月1日(含)后颁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到2021年12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投标人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王力
电 话: 0574-8388388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 陈迪阳、陈芸
电 话: 0574-88390357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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