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5 浏览量:1810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量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线路西北起于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东南止于鄞州区姜村站,线路全长约25.4km,正线约23.4km,出入场线约2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全线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在起终点处设置一场一段。
2.3 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江北大道站~丽园北路站(含)区间和后张停车场及出入场线】测量控制,主要包括沿线测量、主体结构施工测量复核、附属基坑施工测量复核、代建工程施工测量复核及测量管理等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丽园北路站(不含)~姜村站区间和下应出入段线(不含下应车辆段)】测量控制,主要包括沿线测量、主体结构施工测量复核、附属基坑施工测量复核、代建工程施工测量复核及测量管理等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招标人验收完成之日为止,预计60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2个。
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上2个标段任意投标,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别按标段编制、装订并在封面及包封上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可为同一组;投标文件包封上未注明所投标段的标段名称,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量(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16时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1195972069@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31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9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丁立魁
电 话: 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董顺杰、殷崇珊、吴芝妙
电 话: 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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