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视频监控服务(一期)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31 浏览量:4189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视频监控服务(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视频监控服务(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后通段3号线二期,第三期建设线路(包含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1号线西延4号线延伸等)。线路全长113.8km,共有车站78座,车场8座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视频监控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1)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控中心设备更新、改造;(2)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1号线西延、4号线延伸、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等】以及以往线路遗留项目【2号线二期后通段、3号线二期等】建设期视频监控网络建设、视频监控系统集成、机房服务、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等服务;(3)24小时监控值班、项目运维管理、培训等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视频监控服务工作,预计7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批准该法人授权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该法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616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424256554@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31900202212123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6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系 人:赖科宇                        

电  话: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系 人: 林虎、范少亮、范琦              

   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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