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2 浏览量:1751
本次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 。
2.3 招标范围:I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驻点律师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II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并购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及下属分公司、宁波市轨道永盈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计24个月。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2个。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按标段编制并在封面上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可为同一组。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律师执业15年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副主任或高级合伙人。
3.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 12 日至2021年 11 月 2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2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孔常艳、何可霞
电 话: 0574-8388452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王宇、 王锦、屠世侠
电 话: 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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