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6 浏览量:3205
本招标项目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发改基础[2021]8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小洋江站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2.4km(地下线6.3km),起点小洋江站与地铁4、7号线换乘,后经鄞州区云龙、横溪、塘溪、咸祥,于既有象山港大桥东侧约34m跨越象山港,经象山县贤庠、大徐、人民广场至终点大目湾站,远期规划延伸至石浦。全线共设10座车站,设横溪车辆段1座及大目湾停车场1座。
2.3 招标范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小洋江站至大目湾站)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初步设计获相关部门批复为止,预计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地震学或地震地质学或地震工程学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 月 26 日9时00分至2022年 2 月 1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2 月 22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丁立魁、林乃山
电 话: 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王宇、王锦、屠世侠
电 话: 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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